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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端口
发布者:陶冶  发布日期: 查看:632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 号)要求,学校将开展第三批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推荐范围
本次参加评审推荐的课程为已获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者团队主要成员)和已获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评定结果为基本合格的课程,不在此次参评范围内。
二、认定推荐程序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按照五类课程评价指标体系对课程进行综合评议。在认定工作中,对于涉嫌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待校内遴选结束后,学校将会对拟申报推荐课程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最终将根据教育厅分配名额,并结合校内评审结果进行推荐。
三、认定推荐要求
各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 号)文件(附件1)以及《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2)的要求准备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督促相关教师按照前期发送的申报材料充分准备,并将《申报书》及《申报书》中所列附件材料清单(线上课程需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上传至质量工程平台:http://ylsy.zlgc2.chaoxing.com/。平台需使用教职工号登录,初始密码为s654321s,前期使用过该平台的教师使用自己更改的密码登录(可通过线上找回密码)。
登陆后点击右上角“工作台”,选“在线申报”,在【第三批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端口】点击“申报”进入页面开始填报流程。请将《申报书》上传至“申报书上传”位置,将其余材料上传至“佐证材料上传”处。
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后可进行再次编辑,再次编辑需在工作台“我的项目”中进行,点击“提交”后不可再次编辑,直接提交至校级进行评审流程。
线上材料提交时间:12月7日至12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线上申报材料上传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教务处专业与课程建设科陶冶老师(崇德楼209办公室,联系电话:09998988792)。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含各类申报书)
2.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
教务处
2023年12月7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3-12-07至2023-12-25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一流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