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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改项目结项材料提交【普通项目】
发布者:陶冶    发布日期:2021-01-08    查看:659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我校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各高校开展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内容

(一)结题验收范围。立项以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立项、研究期限已满的教改项目(2017年度和2018年度申报的教改项目),包括普通教改项目和综合教改项目。

(二)结题验收内容。研究方法及措施采取情况;研究过程及内容执行情况;研究任务及目标完成情况;研究成果创新和应用情况;项目经费支出及使用情况。

二、结题验收方式

(一)普通教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结项材料,学校组织专家开展结题验收。结题验收结果经学校党委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向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二)综合教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结项材料,学校进行形式审查后向自治区教育厅提交结题验收意见,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开展集中结题验收。

研究期限已满但不能按期结题,需要延期的教改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学校审批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且只能延期一次。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发生变动,需进行调整的教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向自治区教育厅提出变更申请、参与结题验收。

  1. 结题验收结果

    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验收通过的,做结题处理;验收不通过的,做撤项处理。对撤项项目,其结余项目经费将全部予以上缴,由高校教务管理部门统筹使用,项目负责人6年内不得申报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开展的教改项目。

    四、材料提交及报送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结项材料

    请申报教师登录质量工程平台(http://ylsy.zlgc2.chaoxing.com/),从“工作台”端口进入,选择“自治区教改项目结项材料提交”处,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当年申报时的申报书或备案表(原件扫描件);

    2.结题验收申请表;

    3.相关支撑材料及研究成果;

    (二)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以下结题验收材料纸质版:

    1.当年申报时的申报书或备案表3份;

    2.结题验收申请表3份(见附件2);

    3.相关支撑材料及研究成果3份;

    4.伊犁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成果审读报告3份。

    相关支撑材料:自治区教育厅发文批准立项时间开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牵头或参与开展的,与本项目研究相关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实验报告、教改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讲义、实验指导书、教材(含实训教材)、著作、论文等研究成果,仅需提供相关印证页面复印件。

    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及地址。请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崇德楼207)。

    联系人:陶冶 18809992115)  考沙丽(15886947185)

     

    附件1:伊犁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成果审读报告

    附件2: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教务处

    2021年1月7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1-01-08至2021-01-22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结项端口】自治区教改项目结项材料提交(普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