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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训练中心)
发布者:zlgc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11-01    查看:249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教学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使用2018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程专项经费的通知》(新教财办【2018】80号文件)文件要求,请各学院结合前期发放的《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做好自治区本科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自治区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建设项目及要求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建设项目。我校拟新增4-7项,要求各学院只可申报1项,须填写《自治区本科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备案表》(工程训练中心适用,见附件1)。

(二)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包括综合改革项目(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项目)、普通教学改革项目

综合改革项目围绕全区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或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开展,针对人才培养关键环节进行宏观研究和改革实践,主要由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我校拟立项综合改革项目2-3项,综合改革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综合改革项目选题范围见附件4。

普通教改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由相关专业一线教师联合申报并组织实施,优先支持中青年一线教师参与项目研究和建设。我校拟立项7-10项,普通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由申报人自主选题。

须填写《自治区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备案表》(一份,样表见附件5)。

二、其他要求

各学院严格按照《伊犁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各项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加强科学论证和统筹安排,加大申报项目的政治审查力度,确保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11月5日前,一式3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双语楼110室)。

 

附件:1. 自治区本科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备案表

4. 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综合改革项目选题范围

5. 自治区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备案表

 

教务处

                                   2018年10月29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18-11-01至2018-11-05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训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