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室、馆,工会、团委:

为鼓励学校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依据《伊犁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伊师教字〔2007〕2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务处通知2016〕85号),学院开展了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经项目评审小组匿名网络评审和综合评审,在各院(系)、各部门申报的71项项目中遴选32项立项(项目名称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学院将依据《伊犁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管理。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学校资助部分由教务处统一管理,项目立项拨付50%启动经费,项目结项拨付剩余50%经费。希望各院(系)为项目实施提供条件,建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低于1:1的资金配套项目负责人要统筹管理好项目经费,严格按照《伊犁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组织项目实施,安排工作进度,保证项目如期完成,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申请结项时需提交本通知所列的各项结项成果。

项目任务书、进展情况报告书由各院(系)组织学术委员会评审检查,相关材料由各学院保存,待项目结项时连同结项报告书和结项成果一并交至教务处。

特此通知

附件:伊犁师范学院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一览表

 

 

伊犁师范学院

                               2016年1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