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申报工作指引
根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加快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着力提高大学生创新能力、实践动手能力,推动构建高水平实践教学体系,持续推动自治区级实验教建设项目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指引。
一、建设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强化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聚焦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和优势特色产业,围绕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实验教学,完善实验教学标准,提高实验教学成效,推动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以高水平实验教学支撑高质量本科教育。
二、建设标准
(一)教学理念和实践教学观念先进。注重对学生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的培养,形成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统筹协调的理念和氛围。
(二)具有与理论教学既有机结合又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教材或讲义先进适用,覆盖面广;实践教学内容科学、新颖,注重与科研、工程、社会应用实践密切联系,基础与前沿、经典与现代有机结合,形成良性互动;开出的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型实验学时数达到实验项目总学时数的30%以上;实验考核方法和实验教学模式适应培养学生能力的需要,有利于推进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研究性学习。
(三)具备先进开放的实践教学软、硬件环境。实验仪器设备先进实用、满足教学需要,具有网络化的实践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信息平台,广泛使用计算机辅助实践教学软件和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注重营造实际生产与工程工作环境,真实模拟生产中常见故障产生的原因和分析问题、攻克难关的思路,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在推广运用虚拟、仿真实验技术手段的同时,推进虚拟仿真实验与实际实验的结合,创造学生自主实验、个性化学习的实践环境。
(四)培养学生具备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规范的操作技能。能熟练、正确地使用各种仪器设备,能利用现代科技新知识、新技术和新的实验方法独立完成综合性实验,能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设计性、探索性、创造性实验。
(五)注重建设高水平的实践教学队伍。有稳定的实践教学教师队伍,提高实践教学人员素质和鼓励高水平教师投入实践教学工作的政策措施;有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队伍互通,教学、科研、技术兼容,骨干相对稳定,人员结构合理的实践教学团队和科学有效的实践教学人员培养培训制度,形成一支由学术带头人或高水平教师负责、学术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高水平的实践教学教师队伍。
(六)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与提高能力的有效管理机制。建立实践教学的科学评价机制和开放运行的政策、经费、人事等保障机制,引导教师积极改革创新。
三、申报及遴选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按照“分类指导、拾遗补阙”的原则,本次申报范围主要面向目前已建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尚未覆盖的学科领域及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目前尚未建设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学院。重点是受益面大、影响面宽、基础性强、承担多学科、多专业实验教学任务的实验教学中心,以及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领域和紧缺人才培养急需、行业和区域特色鲜明、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领域建设成效显著、能有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素质的实验教学中心。2025年自治区拟建设30个左右学生受益面广、实验教学水平高、开放共享度大、产教融合和科技融合、实验教学改革和育人成效明显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我校共分配推荐名额4个,各学院应在统筹考虑专业优势和学科布局的基础上申报,各学院限报名额1个。
(二)申报材料。申报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附8.1)。
2.实验教学中心情况视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实验项目内容等。视频材料要求MP4格式尺寸为1280x720,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
3.关于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和规章制度等支撑材料。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学院需于4月21日前将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推荐情况登记表(附8.2)以及支撑材料上传至质量工程平台(网址:http://ylsy.zlgc2.chaoxing.com/)进行校内申报。校内申报完成后,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待结果无异议后,相关项目需通过“自治区本科教育申报评审工作平台”进行再次上传(具体要求见后续通知)。
(四)遴选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要结合本通知要求和学院实际,认真部署,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大投入,努力建设,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