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成效评价工作指引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2025年度自治区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新教函〔2025〕164号)要求,为推动我校持续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凝练前期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经验成效,发挥好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学校将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已获批认定的所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附4.1)。
二、检查内容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批以来,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实现情况;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创新特色做法;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下一步工作目标、思路举措和保障措施。
三、工作要求
1.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所在学院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制定具体落实检查的工作方案,做好有关安排部署,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要紧扣国家及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建设理念,细化年度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强化实践环节、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建设,加强条件建设和保障,改进评价体系,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工作程序
1.获批专业逐个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附4.2),系统梳理一流专业获批以来建设进展、成效、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
2.各一流专业建设点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关于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部署及要求,结合专业建设规划,评估分析一流本科专业总体建设质量,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附4.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统计表》(附4.4)及《自治区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详细情况统计表》(附4.5)。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一流专业负责人于4月1日至5月5日,登录网站:http://ylsy.zlgc2.chaoxing.com/进入“工作台”内“在线申报”栏,填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统计表》《自治区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详细情况统计表》。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上传“申报书”位置,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及支撑佐证材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统计表》《自治区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详细情况统计表》打包上传至“佐证材料”位置。
学院于5月8日前,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统计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详细情况统计表》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专业与课程建设科陶冶处。
六、其他事项
自治区教育厅后期将会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建设成效和抽查结果将作为自治区相关本科教学项目建设申报的重要参考指标,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师德师风问题的一流本科专业将予以预警直至取消称号。
附:
4.1 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4.2 自治区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
4.3 自治区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4.4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统计表
4.5 自治区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详细情况统计表
4.6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指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