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工作指引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2025年度自治区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新教函〔2025〕164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工作,加快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布局,构建与具有新疆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相适应的学科专业体系,现制定如下工作指引。
一、申报依据
专业设置预申报主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实施方案》(见文件夹)及教育部对新增设置(含备案和审批)、撤销及停招、第二学士学位、中外联合办学、调整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专业名称调整等专业设置的部署要求开展。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需求导向。按照《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实施方案》中“创新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动发展基础学科专业、超长发展重点领域学科专业、大力发展民生急需学科专业、振兴发展教师教育学科专业、强化发展四新”有关要求,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关专业需要,加大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力度,重点支持设置《2025年度鼓励引导支持设置本科专业清单》(附2.1)中的专业。
(二)坚持质量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是专业设置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增设新专业要确保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确保申报专业达到《国标》基本要求。
(三)深化交叉融合。设置目录外新专业要充分论证,专业名称应科学规范,与目录内已有专业有明显区分,具有一定的发展性,避免简单叠加或口径过窄。
(四)坚持调整优化。学院要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既要做好“加法”也要做好“减法”。一是规范调整学位授予门类、修业年限和专业名称。二是对于停招不满5年或尚有在校生的专业,可在妥善安排拟调整专业在校生培养工作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和撤销备案。对于停招5年及以上的专业,应在本年度主动进行撤销备案。三是从严控制设置教育部通报的近3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低于50%的专业,全区布点超过50%的专业,培养规模较大、社会需求饱和的专业(附2.2),以及不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的专业。四是从严控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展规划司明确的艺术类、法学类、管理类专业设置,上述门类专业原则上不在年度申报设置的专业范围内,若确有申请设置需要,必须符合自治区重大战略及学校办学定位,并已列入正式发布的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规划文件须一并附上)。
三、预申报类型
1.新设置专业(含备案类、审批类(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及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
2.新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3.调整已设置专业的名称;
4.调整已设置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
5.调整已设置专业的修业年限;
6.备案2025年停招专业情况;
7.撤销已连续5年不招生的专业。
四、材料报送
(一)学院按照2024年预备案情况(附2.3),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和师资情况、办学条件现状等情况,严格论证拟新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撰写《专业设置需求调研报告》(附2.4),研制人才培养方案。
(二)根据学院本科专业调整优化规划情况(2025-2030年),确定本年度专业设置意向,并于4月10日报送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2025年度自治区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申报专业汇总表》(附2.5)一式一份至教务处专业与课程建设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陶冶OA邮箱。
(二)明确专业设置意向的学院,需填写《专业设置申请表》(附2.6),于4月10日至5月5日登录网站:http://ylsy.zlgc2.chaoxing.com/进入“工作台”内“在线申报”栏,将《申请表》上传“申报书”位置,将人才培养方案PDF版本、《专业设置需求调研报告》及其他支撑佐证材料上传至“佐证材料”位置。
附:
2.1 自治区2025年度鼓励引导支持设置本科专业清单
2.2 自治区2025年度专业设置负面清单
2.3 伊犁师范大学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专业汇总表
2.4 专业设置需求调研报告
2.5 2025年度自治区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申报专业汇总表
2.6 专业设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