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7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4]448号)文件要求,学校启动2024年本科专业设置工作。
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及列出的需求清单和负面清单内容,依据申报专业对应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条件等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及校内外评审工作。
现根据专业设置专家组评议意见,对本年度本科专业设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17日至23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处专业与课程建设科实名反映。
教务处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