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更好地推动一流专业建设工作,根据《伊犁师范大学全面推进一流专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教务处通知〔2023〕41号)要求,学校对获批的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12个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天,共7天。
特此通知。
附件:伊犁师范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结果公示名单
教务处
2023年5月25日